新设一家保险代理公司,还有可能吗?

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角色之一,尽管近些年代理公司生存空间不断压缩,但不否认仍有部分机构经营状况良好且利润颇丰。那么,新设一家保险专业代理公司,还有可能吗?

一、机构批设情况

根据监管总局系统查询,目前,我国共有1660家保险专业代理公司,其中,成立时间最早的为1999年12月批设的安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,成立时间最晚的为2020年6月成立的河南信同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。这1660家机构中,有1287家的批设时间为2010年及以前,自2011年开始,新设保险代理公司的节奏大幅放缓,此后仅批设机构373家,占机构总量的22.5%,且距今已有近六年的时间未再批准新成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。

二、机构批设放缓原因分析

把保险代理业务资质想象成一类商品,监管部门视为供给方,有新设需求的主体视为需求方。无新设机构的原因绝非需求匮乏。近年来,由于保险中介行业多散乱现象仍未根本扭转,监管部门从上到下对待中介机构的监管思路还是以整顿清理为主,新设中介分支机构已是凤毛麟角,更何况法人机构。因此,造成机构批设放缓的根本原因在于“供给”不足。那么需求方的情况呢,实际上,目前仍有大量名称中带有保险代理、保险销售等字样的经营主体,这部分机构理应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到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经营资格,但该步骤并无强制性,有些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就开展业务,实际上属于非法经营,此类机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希望得到保险代理业务经营资格的,而当今环境下,保险代理资质的供需关系尚未形成调配机制,反而形成了一堵了之的尴尬境地。

三、新设保险代理机构,路径上走不通,成本上不经济

可以说,由于种种原因(主要是监管导向),新设代理公司目前仅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。而在实际运行中,收购一家公司比新设一家更简单省力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:一是节约资金,新设一家保险代理公司,注册资本需要为实缴货币资本,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 万元,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 万元。由于目前中介行业不景气,收购机构往往可以折价收购,可节省大笔资金。二是节省时间,新设机构的审核过程与中介机构股权变更相比短得多。各位同仁如有收购代理机构需求,欢迎与我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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